【博客分享】占用公车放生的教训:敛财不自知,需引以为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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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公车放生的教训:敛财不自知,需引以为戒
记得在2014年底也就是我刚接触心灵法门的一个大早上,我邀请了单位同事一道去放生。当时我在单位担任中层干部并分管了小车队。为了早点出发,不耽误上班,我安排了小车队的一名司机用公车送我们去菜市场买鱼准备放生。
那天清晨,我们顺利买完鱼后,当司机发动汽车时,车辆却怎么也启动不了。当时,我非常焦急,因为怕耽误上班时间。司机师傅仔细检查后也没发现问题,而由于天气尚早,附近也没有维修点可以求助。眼看着事情陷入僵局,我不禁开始反思: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?是不是用公车放生的行为不如法?
于是,我坐在车内向观世音菩萨忏悔,说道:“如果我用公车放生的行为不如理不如法,请菩萨原谅。”随后,我和同事一起虔诚地念了7遍大悲咒和心经。令人惊讶的是,当我们念完经文后,司机再次尝试启动汽车,结果车子一下子就发动起来了!
这一奇迹让我深刻意识到,即使是去做善事如放生,也不能占用公家资源,否则便是犯了偷盗之戒,也是敛财的一种行为。从此以后,我再也不敢占用公车做私事,更不会用公车去放生。
尽管我对那次经历心有余悸,但遗憾的是,在去年(2024年)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。当时,我的先生在异地工作,我去探望他时,也邀请他一起去当地放生。由于交通不便,他便开了一辆公车与我一同去买鱼并进行放生活动。然而,放生结束后,在返程途中,车辆不慎撞到一块石头,导致维修费用高达近2000元。这显然是菩萨再次给我们提示:用公车放生的行为属于占公家便宜,违背佛法中的“不偷盗”戒。
通过这些经历,我深刻认识到,即使是在行善积德的过程中,也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。任何利用公共资源为自己谋便利的行为,都可能触犯偷盗之戒,甚至带来不良后果。因此,我将这段经历分享出来,希望各位师兄能够引以为戒,避免重蹈覆辙。
以上内容如有不如法之处,恳请观世音菩萨原谅,也欢迎各位师兄批评指正。愿大家在修行路上更加精进,远离过失,广种福田!
分享人:无我2025年3月5日【精彩感言摘录(一千零八十八)2025-05-24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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